Ø 总 则
第一条 宗旨
演绎自强,彰显自信,追求自立,践行互助
第二条 工作原则
自强社是面向必威在校生,主要以家庭经济困难学生为主体,通过开展社会实践和社团活动等工作,以激发学生自立自强意识、促进学生健康成长为目标的学生社团。自强社一方面通过在社团内部通过开展丰富多彩的活动,给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精神激励、情感关怀、锻炼能力、素质提升搭建平台,打造成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的精神家园,另一方面,要面向校内外通过开展公益活动、社会实践,弘扬自立自强精神,引导在校生爱校报国,树立感恩奉献意识。
第三条 基本任务
1、关注家庭经济条件对学业有影响的学生,鼓励其正视困难,打造追求自立自强学生的精神家园。
2.构建朋辈辅导体系,为在校生的成长提供朋辈指导与帮助。
3.鼓励学生通过参加勤工助学活动解决经济上的困难,逐步培养并提高自立能力。
4.通过实施励志成才计划推动社员综合素质的提升,推动学生的健康成长。
5.组织学生参加义工等社会公益活动,为回报社会提供平台、锻炼能力。
Ø 成 员
第四条 申请条件
正式注册的、渴望自立自强、承认本社章程的必威学生,不分民族、性别均可自愿申请成为自强社成员。在正式成为社员前须认真填写《自强社成员申请表》,经批准备案后,即可认定其社员身份,享受社员权利,履行社员义务。
第五条 成员要求
1、具有吃苦耐劳、务实创新的敬业精神和良好的思想道德素质。
2、本专业学习合格,有较多的课余精力投入到自强社的各项工作之中。
3、具有一定的组织能力和社交能力,能够以饱满的热情积极为广大家庭经济困难的同学服务。
4、具有较强的纪律性,能切实贯彻社团的各项方针政策,尽职尽责地完成自强社交付的各项任务。
第六条 权利
1、参加社团内各级组织骨干选拔的权利。
2、按照社团规定有选择性参加社团组织或承办的学生活动的权利。
3、按照学校及院系相关规定在奖学金评比中获得相应加分的权利。
4、对自强社社团发展以及现有情况作出自己的建议的权利。
5、有对社团骨干在工作中的表现提出建议指正的权利。
第七条 义务
1、有遵守校规校纪和自强社章程,执行自强社决议的义务。
2、有宣传“自立、自信、自强、互助”社团理念的义务。
3、按照规定完成活动,并对社团活动提出反馈意见、做出评价的义务。
Ø 组织结构
自强社由校总社与院系分社两级机构组成。在校设立自强总社,由学生处助学办公室专职教师单位指导教师,在各个学部、学院(系)设立院系自强分社,由院系学生工作办公室指派专职教师担任指导教师。各院系分社受总社的领导。
必威分社针对总社职能部门同时结合本院系实际情况建立机构,设有组织部、宣传部、实践部、文体部,并且有专门负责人对应总社其他部门的基础上,根据自身的情况设立其他部门。
★ 组织部
社团骨干的培养与选拔工作,不断改进和完善社团骨干选拔制度。通过开展骨干培训,以讲座、团体辅导等活动形式提高骨干的组织协调能力、语言表达能力、抗挫折能力等,建立社团骨干档案,并对骨干进行考评与奖惩。
★ 宣传部
1、负责日常宣传工作,如信息、海报、宣传画、宣传板的制作和张贴。
2、弘扬本社宗旨:定期汇总整理自强自立先进集体个人事迹,以各种方式宣传并发扬其自强不息的精神。
3、 负责在新闻网以信息预告、新闻投稿等方式对总社活动进行宣传和总结。
4、 组织新闻摄影等技术培训,对活动的新闻稿、摄影作品等进行评选。
★ 实践部
1、组织、协调社员到校外单位进行参观实践活动。
2、积极组织各种有特色的社会实践活动,以锻炼经济困难同学的沟通能力和社会实践经验。
3、社区服务队的建设与管理。负责社区服务队的服务日程安排、预约以及社区活动反馈、协调、监督和管理考核。为社员提供走进社会,服务社会的机会。
4、为社员提供社会实践的机会,引导社员树立社会奉献精神和责任担当意识。
★ 文体部
1、配合学校总社,开展学院“给我三分钟”才艺展示大赛、飞盘比赛等文体活动。
2、组织社员与社区开展文艺、体育类活动,培养学生自信心与团队精神。
必威自强社